根据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上线生源全部参加第一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笔试。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招生数与上线生比例超过1:3以上的单位,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后,可按初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至少1:3以上确定面试名单。
2.我院的调剂具体办法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复试相关要求。
(1)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合格生源不足时,才能从相近学科、专业调剂生源。全部生源的调剂在第一批复试结束后由医院统一安排。
(2)调剂生源的全国统考科目必须与复试专业的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复试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到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需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并符合临床专业学位的报考要求。
(3)调剂原则先在同一专业内调剂,后跨专业调剂,先院内后院外。
(4)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第二批面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按申请调剂至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考生初试成绩排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5)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是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复试分数线,并符合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报考要求。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4.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考试招收计划
|
备注
|
1001
基础医学
|
9
|
0
|
9
|
|
1002
临床医学
|
57
|
1
|
56
|
|
1009
特种医学
|
1
|
0
|
1
|
|
1010
医学技术
|
2
|
0
|
2
|
|
1051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64
|
3
|
61
|
|
1052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
1
|
0
|
1
|
|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的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时间等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专业英语笔试满分6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英语应用能力面试满分40分,主要试题由复试小组试前拟定,可结合考生情况现场提问。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专业学位考核重点在知识、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科学学位侧重于考核知识掌握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复试完成后,由复试小组按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报考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发布(http://www.zssy.com.cn/home/index/yjsks)。
六、其他事项
1.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18日上午8:30-11:00,调剂复试时间将于3月22日开始进行。
2.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研究生院将于5月20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5.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85253183
邮箱:zssyyjsk@126.com
(二)申诉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电话:8525326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