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中山大学的主体校园之一,是中山大学与深圳市按照世界一流标准合作建设的全新校园,占地面积约5000亩,以医科和工科为主要办学特色,拥有综合性学科优势的大学园区,着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构建文理医工相对齐全的学科体系和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办学目标为将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园区。材料学院依托深圳校区规划与建设的宏伟蓝图,以及深圳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对新材料有着最迫切需求的独特优势,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积极对接国内行业领域领军企业、积极开展前沿新概念材料研究,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核心主导任务。
学院未来规划将主要针对国家实施南海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重点领域的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重大需求,分阶逐步拓展建设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先进光学材料、航天航空材料、海洋特种金属材料、核探测与防护材料、前沿新材料等研究方向,形成具有明显学科特色、优良发展态势和服务于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区位优势的学院。
一、专业方向及招生指标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2018年我院材料物理与化学(学术学位)、材料学(学术学位)、材料加工工程(学术学位)、材料工程(专业学位)4个专业,拟面向校内其他相关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接受调剂考生若干。我院4个专业共有25个硕士生招生指标,其中:学术学位(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拟录取考生约10名,专业学位(材料工程)拟录取考生约15名。根据复试总体情况,拟招生计划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有意愿调剂至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08工学”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获得我院各相应专业的复试资格。
三、具体办法
(一)调剂安排
1.愿意调剂到材料学院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填写《2018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表明在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前提下,同意调剂至我院,并接受相关专业或方向的调整。
2.请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下午5:00前将填好的《审批表》电子版发至郑老师邮箱:zhengw37@mail.sysu.edu.cn。
3.《审批表》由我院和相关学院审核后,交由研究生院审批,获得审批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的复试考核。
(二)复试安排
1.愿意调剂到材料学院并获批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根据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统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复试考试。
2.复试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合格的考生。其次,分专业、分方向对接受调剂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校内其他相关学院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
3.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如有作假行为,将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材料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结果。
本通知未尽事项,请以学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39941559
电子邮箱:zhengw37@mail.sysu.edu.cn。
附件:2018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