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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时间
法学硕士复试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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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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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备考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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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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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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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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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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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月 7 日(周四)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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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1 日(周一)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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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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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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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1 日(周一)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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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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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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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1 日(周一)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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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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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法学理论法学(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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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2 日(周二)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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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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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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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2 日(周二)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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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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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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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2 日(周二)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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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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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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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3 日(周三)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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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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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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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3 日(周三)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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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复试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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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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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备考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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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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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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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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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第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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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6 日(周三)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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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9 日(周六)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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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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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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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9 日(周六)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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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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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
第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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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7 日(周四)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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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0 日(周日)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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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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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
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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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0 日(周日)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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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前期安排
(一)提交复试资料1.资格审查材料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初试准考证。
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
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复试补充材料
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
其他材料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22 年法学硕士方向调剂申请表》或《中山
大学法学院 2022 年法律硕士报考方向确认表》。4.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将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 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将复试补充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 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复试补充材料”);其他材料签名后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所有提交的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以上材料扫描件请于 3 月 31 日(周四)12:00 前通过邮件提交至以下邮箱:
yaojinf@mail.sysu.edu.cn(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法律硕士)。
邮件主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复试材料”。
邮件正文中请注明考生姓名、以及可以添加到考生本人微信的手机号码或微信号。
(二)考生准备
详细要求见《中山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及复试系统使用指南(考生版)》。
(三)资格审查及分组报到
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分组报到:各复试小组秘书添加考生微信,待考生通过,发送备考会议邀请给考生。
(四)备考会议
考生通过会议邀请链接准时进入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宣讲复试流程、规则及纪律要求;
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复试顺序;
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邀请考生重新进入腾讯会议,测试考生双机位视频系统。
三、远程网络复试
(一)候考会议
面试当天复试秘书按照抽签次序发送候考会议的邀请链接给考生,考生点击链接,进入候考会议。候考会议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复试小组秘书检查考生的主机位和辅机位设备情况,提醒考生监控设备不得中断,复试期间不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复试空间;
复试小组秘书查验考生身份:考生将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放在人脸旁边,靠近视频镜头设备;
考生宣读《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并当场在承诺书上签名,签名后将承诺书放在人脸旁边,向视频镜头清晰展示;
复试小组秘书宣读考场纪律及复试流程;考生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根据复试小组秘书指引,进入正式复试会议室。
(二)复试会议
候考会议结束后,复试秘书发送正式复试会议的邀请链接给考生,考生点击链接,进入复试会议;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小组老师要求退出复试会议。
四、其他事项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本复试安排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五、联系电话
法学硕士:020-84115890;
法律硕士:020-84115891。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