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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考研网 来源:sysuyz.com 浏览:1486 次 发布时间:2018/3/23

-----------------------以下内容来自中山大学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8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我院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如下:

 

 

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

(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说明

 

专业学位

 

1251工商管理

 

205

 

65

 

125

未通过或未参加提前面试

 

通过或有条件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适用国家A类线

2.     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本年度不接受校内外调剂考生,EMBA项目接受院内MBA考生调剂。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http://mba.bus.sysu.edu.cn/      http://bus.sysu.edu.cn/emba/)。

4.     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总计划

招生方向

招生计划

 

 

工商管理硕士

 

 

437

01全日制国际工商管理

36

02非全日制国际工商管理

45

04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285-305

05EMBA

51-71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

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300分。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总分的80%

1)参加人员:未通过或未参加提前面试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

2)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整体素质、管理潜质及英语应用能力,考官根据考生背景材料的情况从各个方面深入提问,考生如实作答。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约15分钟。

4)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总分的20%

1)参加人员:全体复试考生,包括已通过或有条件通过提前面试以及未通过或未参加提前面试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2)。

2)考试范围与参考书目:

a.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高教版,教育部考试中心著)。

b.《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人民出版社。

3)考试时间:2小时。

4)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3.国际工商管理(非全日制)方向英语能力测试


1)参加人员:报考02国际工商管理(非全日制)方向

的全体复试考生,包括已通过或有条件通过提前面试以及未通过或未参加提前面试的考生。(全日制无需参加,名单请见附件3

2)测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英文应用能力。

3)测试时间及形式:

a.阅读、写作(笔试,闭卷):1小时。

b.听说能力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约5分钟。

4)测试结果:结果仅作为是否有资格入读国际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方向的参考条件,不计入复试总分,缺考者视为放弃复试,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未达标者;

3)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管

理学院MBAEMBA项目网站。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研究生院将于52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电话:020-84115584,020-84113622,020-84115585

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

电话:020-84112615,020-84115588

邮箱:emba_program@126.com

(二)申诉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电话:020-84113622,020-84115584,020-84115585

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


电话:020-84112615,020-84115588

邮箱:emba_program@126.com

(三)监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8322

  

-----------------------以上内容来自中山大学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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