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原文地址:https://lingnan.sysu.edu.cn
岭南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提交复试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复试补充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我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1.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资格审查材料)2.请将复试补充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复试补充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所有提交的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以上材料扫描件请于3月21日(周二)上午12:00前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邮箱:lnyjs@mail.sysu.edu.cn(ln为岭南的首字母),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硕士复试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报到
1、报到时间:3月24日(周五)15:00—16:20
报到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岭南学院MBA大楼7楼2、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半身一寸脱帽照片一张(体检用)。
3、领取《岭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三、招生说明会
1、时间:3月24日(周五)16:30(注:考生务必准时到场)
2、地点:岭南学院MBA大楼7楼
3、内容:关于岭南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生复试工作安排。
四、笔试
1、时间:3月25日(周六)9:00—11:00地点:MBA大楼7楼
2、各专业笔试科目名称如下:
初试报考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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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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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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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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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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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为闭卷考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进考场,对号入座。
4、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验;不允许自带草稿纸;关闭手机等
通讯设备;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请集中放在课室前方;作弊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5、在答题纸上写明报考的专业、姓名、考号。
6、考试完毕后须将试题纸、答题纸、草稿纸一并上交。
五、面试
1、时间:3月26日(周日)8:00开始地点:岭南堂
2、面试顺序: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决定
【注】请携带身份证,8:00到岭南堂一楼会议室抽号,8:30按照抽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面试(面试前请在候场区等候,并保持安静)。
六、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公布地址:
岭南学院学术型硕士项目网站http://lingnan.sysu.edu.cn/postgraduateprogram/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体检
1、体检方式有两种:
1)拟录取的考生凭领取的体检表到中山大学南校园校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待通知);
2)凭体检表返回拟录取考生所在地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月2日前将体检表寄达以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岭南行政中心105室符老师收,收件人联系电话020-84112170;
2、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发放调档函及政审表
拟录取考生的政审表、调档函及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等材料由我院寄发给考生。
九、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务管理部,符老师
电话:(020)84112710
岭南学院
2023年3月18日